2007/03/26

中山大學研究所心得

  其實在看了前三年的考題後,我實在是有股深深的恐怖感,因為真的是太難了。中山只考兩科,一科是英文,一科是哲學基本問題。前者,至少有一題跟生物學或心理學有關,而那是我完全不熟的範圍。後者,許多題目乍看來寫成小論文都沒問題,這要我們在一個半小時內寫完!?

  因此,在考中山前我幾乎沒怎麼準備,因為完全沒有準備的方向。不過實際考出來後,發現今天竟然(比起前幾年來說)特別簡單!英文方面,我竟然能看懂70~80%,而哲學基本問題也變成一個半小時寫得完的題目了!

  第一題,是問亞里斯多德的德性論和康德的義務論有何不同?現代社會傾向於何者?為什麼?我認同嗎?首先,我必須說我不太懂這一題,因為我覺得德性論跟義務論根本完全不同啊!不過我認為最主要的不同是,德性論認為道德的目的是幸福,但義務論則認為道德行為之所以為道德行為,是因為它是道德的,與目的和情感無關。

  至於現代社會是何者,我想應該是多元規則義務論,因為大家教育時會說「要誠實」、「要守信」,但沒說為什麼要如此,所以不是為了某種目的。這是因為一般人不是倫理學家,他們不會特別去思考道德之真相,只會照著習俗進行指導(即使如果發生了道德矛盾,他們還是是重新不依規則地進行判斷),而道德行為被規則化,對於教育來說是最方便的,這就是為什麼會是多元規則的原因,而社會只要求人們道德,所以是義務論。

  不過我弟認為是德行論,因為人們會願意接受追求幸福的道德觀。我覺得有可能,因為現在是個俗世化時候,不過我不認為所有人都有認真思考道德的原因,所以我還是認為現代社會是多元規則義務論,只是換一個角度也可以解釋成德行論。

  最後,我認不認同?當然不,因為我認為現象上是多元規則義務論,但人們並沒有真的知道倫理的理由及目的,因此我不認同。

  第二題,引述了一段話,內容大概是「哲學是一門關於概念創造之學問」,這題要我們就對哲學的瞭解回答什麼是關於概念創造之學問?並舉一位哲學家為例說明。我將概念創造分為三種:

  一、某一實情,前人未提出,也未被明確包含在過去某一詞彙中,為了說明此一實情,我一定要創造一概念來說明它。這題我以康德的物自身為例,說康德用「物自身具感性形式,並被知性範疇整理而成為認識之材料,但我們無法認識到物自身,只能接受其感性型式」來規範出物自身,而物自身雖然隱約被古典經驗主義包含,但並未被明確地定義為此一含意。

  二、某一理論,為了自圓其說,一定要發明一個中介性的概念來統合使之能自圓其說。我以迪卡兒為例,說迪卡兒為了證明外在世界存在而假託上帝,但上帝並非宗教之上帝,因為祂除了保證外在世界外全無作用,只是一中介性的概念。且迪卡兒是用「上帝比我更完美,不完美之物不能產生更完美之物,所以上帝不是我的想像,故上帝存在」這個未經懷疑的思路來證明上帝存在,再用「上帝不會騙我,如果沒有外在世界,就是上帝騙我,所以有外在世界」這一又未經懷疑之假定來保證外在世界,可見這只是迪卡兒不願否定外在世界走向懷疑論而提出之自圓其說的概念。

  三、某一詞彙,過去是某意,但現在被添加了新的意義。 像是海德格的 Being 就和傳統的 Being 意義不同。

  不過,這三項是重視意指層面的,若同重意符、意指,則第三項不算是創造概念,而第二項仍有可能是創造概念,譬如說,洛克雖然肯定我們不知道實體之真相,但仍肯定實體存在,乃假借一「托子」來言實體。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托子」存在,所以這只是一個自圓其說是創造。

沒有留言: